车险骗赔手法揭秘

日期:2013/10/2 11:19:18来源:中国保险报

一项调查表明,目前私人购买汽车数量已占到汽车总销售量的75%以上,私家车投保已成为车辆保险市场的主导力量。值得关注的是,车辆投保后出险索赔本是客户的正当权益,但由于存在道德风险,加之受利益驱使,一些造假团伙制造骗假赔案骗取保险赔款的行为时有发生。据业内人士估计,车险骗赔案件数量逐步上升,骗赔手法不断翻新,骗赔金额有所增加,车险骗假赔案占到车险赔案的15%左右,不仅影响了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而且侵害了众多车险客户利益,从而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对车险骗假赔案进行分析不难发现,不少客户在购车或在汽车修理保养时,大都由汽车维修单位代办了车险,一些汽修厂和汽车销售商就以提供“交钥匙”工程,即从出险报案、事后修理到办理索赔一条龙服务为幌子,将客户的身份证、保险单和车钥匙一并要到手里,造假骗赔,谋取私利。

手法之一,扩大损失。有的车辆出险损失只有数百元,交给汽修厂后,他们派出精于此道的修理工夜晚将车开到易于造假的地段,摆上事先准备好的道具,把损坏的部件换上,然后人为制造撞车假象,再进行现场拍照,车险损失由数百元激增到数千元。有一位客户,原本车险损失2000元,可修理厂的人告诉他能把不属于保险事故的部件同时更换,该客户贪图小利就同意了,结果几天后得到一辆修复完好的车,而2000元的车损变成5000余元。

手法之二,一次出险变多次出险。一位客户反映,本人投保的奥迪轿车只出了一次划痕事故,日后却发现车身有碰撞修复痕迹。经调查发现,该车确实以碰撞事故报案修理,并由一家汽修厂领走赔款,这其中显然存在骗赔嫌疑。经过保险公司和公安部门联合调查,发现这家修理厂利用客户资料造假,重复索赔,还有其他骗赔行为,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骗赔款被全部追回。2009年夏季,在天津市区某处,一家企业的围墙上赫然写有“严禁在此处造假拍摄”的警示语,路旁的电线杆和树干上布满了由于制造假事故现场留下的破损痕迹。经认真排查,仅一家汽车销售商就在此处造假达数十次,令人触目惊心。

手法之三,利用更换部件做手脚。圈内人知道,汽车部件是汽车维修行业的一块肥肉。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车辆的同一部件,因为原厂生产和副厂生产的区别,价格往往会有成倍的差别。以普通型桑塔纳轿车为例,该车的前保险杠原厂价格为220元左右,而副厂生产的只要100元;大灯原厂生产的170元,副厂生产的只有60元。再如马自达6型轿车的前保险杠原厂生产的1100元左右,而副厂生产的仅550元;大灯原厂生产的1613元,副厂生产的才700余元。有些汽修厂正是抓住了客户对此缺乏识别能力的特点,以次充好,获取利益。

手法之四,酒驾掉包。众所周知,酒后驾车是保险条款明文规定的除外责任,然而有些汽修厂勾结社会不法分子,对酒后驾车采用“狸猫换太子”的伎俩,企图获得保险赔偿。一个夏季夜晚,一辆进口轿车报案称发生托底事故。保险查勘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驾驶员既未带驾驶证又闪烁其词,查勘人员当即和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共同查证,最后确认此车系几天前驾驶员酒后驾车酿成事故,当时未报案,事后将车存放在汽车修理厂,又重新伪造了现场,企图蒙混过关。在公安机关的教育和训诫下,当事人随即撤案。

手法之五,个别从事车险造假骗赔的团伙,通常用低价购买二手车,而且多为老车型、旧车型、稀少车型和进口车型,再用假交易发票高保额投保,待保险单生效后,制造假事故现场,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大大高于实际购买价的保额赔偿,以骗取高额赔款。曾有一辆进口福特轿车报案称在立交桥下起火,全车损毁。保险人员在对此案查勘调查时接到举报,该车有骗赔嫌疑。保险公司随即会同公安部门深入调查,发现该车是当事人花了3万多元买的二手车,此次起火按照其投保金额索赔40万元,属于典型的低值高保,同时不排除有人将此车拖到事发地后人为操作造成短路起火,存在骗赔之嫌,当即予以拒赔。

上述案例对保险公司和客户都具有警示意义。首先,随着保险市场的迅速扩大,过去较为陌生的车险已步入百姓生活之中,私家车投保的比例越来越大,但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不时发生的车险骗假赔案就是佐证。基于此,保险公司必须防患于未然,防范和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据了解,人保财险天津分公司从2009年5月起,在全市持续开展了“车险打假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车险发案数量较之上年同期下降20%。
 其次,对于众多车险客户而言,在享受合理权益的同时,还应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比如,对保险条款要知其然并应知其所以然,防止轻易掉入温柔“陷阱”;再如,不应因小失大、见利忘义,何况“羊毛出在羊身上”,从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你损失的恰恰是千金难买的信誉。除此之外,现在车辆出险记录都要输入保险行业的数据库中,多次出险记录必然影响你在续保时本应得到的优惠条件,还会因此进入重点注意的名单中。为此,客户要及时通过网络查询爱车的车险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举报,避免损失。
  第三,有的人一厢情愿地认为骗取保险赔款很简单,实际情况则大相径庭。保险索赔的前提是,发生的事故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被保险人要提供真实事故原因、损失清单、现场证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等。事故的第一现场要由保险专业人员查勘,保险公司内部有一整套接报案、立案、查勘、定损、审核、复核、核赔的严细程序,形成了辨别赔案真伪的科学体系,骗赔绝非易事。不仅如此,一些保险公司与公安部门密切合作,加大打击骗赔案件的力度。
第四,对有保险欺诈行为,牟取保险赔款的人,不仅《保险法》的条款予以拒赔,而且在《刑法》中同样有具体规定,对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除拒赔外,还要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也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日前,中国保监会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打击保险“三假”的通知,而车险打假则是其中的重头戏。
 
                                                                                 (《中国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