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4日下午,大同市政府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大同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发改委、交通局、工商局、城建局、质监局、财政局、车管所等14家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办事处主任郭促应邀参加。会议由大同市政府法制办刘主任主持,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宋世义详细介绍《大同市电动车管理办法》相关内容。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同办事处郭促主任就有关条款中涉及保险内容提出了三条修改意见和建议,按照会议要求,会后将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法制办。《大同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将依照相关程序,经大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