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产保险公司服务承诺(修订版)

日期:2015/4/8 9:11:14来源: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
    为强化保险行业诚信服务意识,提高财产保险公司服务水平,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山西省财产保险公司向社会郑重承诺:
    第一条 365天×24小时提供服务,确保客服电话线路畅通,及时响应客户各类诉求。
    第二条 确保承保、理赔信息可通过网络或微信等平台为客户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提供便捷服务。
    第三条 建立客户回访制度。对出险客户进行百分百回访;对赔款支付客户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百分百回访;对有效投诉客户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百分百回访。
    第四条 自觉遵守行业服务礼仪规范,耐心解答客户疑问,主动指导客户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认真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依法保障客户知情权。
    第六条 车险报案受理后,车险查勘人员10分钟内主动与客户取得联系。
    第七条 查勘地点在地市城区范围内的,45分钟内到达查勘现场;查勘地点在地市郊区(城区以外区域)的,1个半小时内到达查勘现场;查勘地点在郊县及县级以下地区的,4小时内到达查勘现场。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赶到现场的,查勘人员主动与客户联系,协商解决。
    第八条 车险查勘时一次性书面告知客户所需索赔材料,为客户提供索赔指导。
    第九条 对于小额理赔案件,在车险客户提交齐全有效索赔材料的情况下,与客户达成赔偿协议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赔款的财务支付并通知客户。
    赔款金额在人民币三千元(含)以内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赔款金额在人民币一万元(含)以内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我们将牢固树立“服务第一、诚信为本、客户至上、时效为重”的理念,认真履行承诺,竭诚为广大保险消费者提供“热情耐心、有问必答、提示周全、注重时效”的规范服务,热忱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