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近日,山西省政府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推进山西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近日,山西省政府出台《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推进山西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服务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实施意见》提出,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努力把现代保险服务业建设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实施意见》提出,对商业化运作的保险业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具有社会公益性、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给予必要的扶持;对服务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的保险业务,拓宽服务领域;对国家试行的保险产品要加快推行;对综改试验区建设需要的特色保险,要大力扶持。
《实施意见》明确了山西保险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体系健全,与山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使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力争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
《实施意见》共10个部分28条。一是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总体要求;二是推动商业保险全方位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三是运用保险机制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四是完善保险对灾害事故的防范救助机制;五是拓展“三农”保险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六是发挥保险对资源型经济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七是推进保险业改革创新;八是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九是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十是加强对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