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山西保监局保险市场调研督导”座谈会

日期:2013/10/15 11:19:40来源:大同市保险行业协会
4月10日,大同市保险行业协会在人保大同分公司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山西省保监局保险市场调研督导”座谈会。省保监局慕福明局长一行6人及市内15家产寿险公司总经理、5家保险代理公司总经理和协会秘书长等人参加了座谈会。慕福明局长作了重要讲话。
慕福明局长指出,大同市保险行业协会是首家获批成立的市级保险行业协会,要严格按照协会《章程》落实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自律、维护、协调、交流、宣传”职能,推动行业协会建设,提高行业协会工作效率,进一步明确定位,完善协会内部制度,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规范发展,把行业协会建设好。
这次保险市场调研督导主要目的:一是上听下达,下听上达。广泛听取基层公司的意见,看对保险市场发展有什么好的建议。二是协调协会的内部工作。对协会的发展提出五点要求:①、明确协会的性质。协会是社团法人,机构主管部门是民政局,业务主管部门是山西省保监局。协会不是执法权力机构,受各会员单位的约束;②、协会搞专业化、职业化。通过行业选拔和社会招聘,提高协会人员素质,逐步实现专业化和职业化;③、协会的职能是“自律、维护、协调、交流、宣传”,主要是自律。各会员单位必须签订自律公约,自觉遵守,严格按各项自律公约开展工作,使自律公约落到实处;④、运行机制。协会的工作能不能搞好,运行机制十分重要,如何运行一是政策,二是建立各项制度。秘书处是办事机构,处理日常事务,所以要选择一个能够真正起决策的机构,严格按《章程》办事,明确每年的工作任务,经协会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秘书处才能执行。在制定的各项自律公约和考核方案中要明确评比和考核标准。行业协会要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维护我们的权力;⑤、组织框架。搞个专业委员会,委员会主任从产寿险公司中选出,签订自律公约由专业委员会组织。协会财务要做好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审核通过才能执行。三是市场秩序督导。
会议要求,行业协会要按《章程》开展各项工作,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使大同地区规范经营取得实效。各产寿险公司在“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职能上,都有责任、有权力、有义务把协会建设好,齐心协力把协会办好,规范运作,诚信经营。
会上,主要围绕大同市保险市场在诚信、合规、自律方面的状况,保险行业自律组织2007年度的工作情况及2008年工作计划、公约执行情况,各产寿险公司贯彻落实2008年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调研督导;保险行业协会的会长和秘书长就协会的建设、自律检查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进行了发言;各产寿险公司总经理在服务“三农”、加强内控、提高诚信等方面踊跃发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大同市保险行业协会)